第七章 尼古拉的国

第七章 尼古拉的国

虽小亦门户,如何不一登?新城盘曲折,古寺俯稜层。易服瞒村老,寻香妒野僧。渡澎诸战舰,帆展候风乘。

--------------南居益

在荷兰东印度公司东渡的路上,中国已是他们垂涎已久的目标。早在1604年,荷兰人麻韦郎亲率两艘巨舰,在福建海商的引导下,进入澎湖水域。当时正值汛期,明朝驻守澎湖的军队刚好撤防,给了荷兰人可乘之机。但明都司沈有容随即提出对荷兰“谕以理,惧以祸,令其自疑”。麻韦郎后j见明军战舰涌来,自知寡不敌众而退。在今台湾澎湖境内,仍有当时铸造的石碑来纪念当时沈有容退敌的业绩。

但荷兰人并未放弃。借着香料战争胜利的余威,荷兰东印度总督科恩命提督雷尔生率军于1622年再犯澎湖,而当时明朝守军薄弱,澎湖失陷。经此一役,荷兰人开始在澎湖建立要塞,并骚扰来往中国沿海的商船,旨在争夺中国沿海贸易的控制权。随后,荷兰舰队曾攻厦门,遭明总兵赵一鸣率部迎击,无功而返。

1623年,时任福建巡抚、力主剿荷的福建巡抚南居益对荷兰人日趋强硬。南曾故意邀请荷兰军官前往厦门谈判,后在宴会上将谈判代表囚禁,并乘机焚毁在沿海游弋的荷兰战舰。由此,双方之间的战争一触即发。而南居益则准备通过武力彻底解决澎湖问题。他派遣守备王梦熊率舟直捣澎湖,同时命福建总兵俞咨皋率船队“绝其波道,御登其岸,击其铳城夷舟”。但荷兰人依仗强大的战舰和防御工事,使南居益的军队久攻不下。在久攻不下之际,南居益动起了其他脑筋——他想招安一批当时叱咤东南沿海的武装海商帮助击退荷兰人。而明军与海商集团的雇佣军通力协作,才将荷兰人从澎湖驱逐出去。从此可见,明朝海防势微,海商势力在当时的军事力量平衡上愈发关键。我们的主人公尼古拉也在当时的历史舞台上亮相了。

(下图为荷兰人画中的尼古拉·郑,Iquen 是指郑芝龙的别名一官)

郑芝龙出生在海商辈出的安平,郑家在早期便是当地活跃的海商。芝龙的母舅黄程经常往来于日本、广东之间。而他的母亲郑氏也是很有经营头脑的女商人。耳濡目染之下,郑芝龙早年便开始在海商圈子里打滚。郑在十岁以后就离开家乡前往澳门寻找他的母舅黄程寻生活,并加入黄程的贸易团伙。他在当地学会葡萄牙语,并获得教名Nicholas。但学会语言是次要的,更重要的是郑广泛接触了当年叱咤风云的海商商人,并积累了一小笔财富,为他以后的海商生涯创造了基础。

当时中国沿海海商的主要贸易输出国之一是日本。郑屡次前往日本运货,很快便与当时的海商巨头李旦建立了非常亲密的伙伴关系。李旦,绰号“甲必丹”(Captain),泉州人,早年在马尼拉经商致富。而后西班牙人屠杀华人,李旦一度沦为奴隶,逃出生天后前往九州平户,在那组织起一支庞大的武装海商力量,来往于日本、明、台湾、东南亚和东印度公司之间。更重要的是,他获得了当时日本幕府的朱印状——朱印状是在两国海禁的背景下出现的。朱元璋建国初期,日本南北朝对立。在九州方面活跃的南朝怀良亲王向明朝朝贡,因此被朱封为日本国王。之后南北朝虽统一,但政局一直紊乱,导致明日贸易断断续续,最终于1523年发生了宁波之乱。日本船队在宁波当地因为内部矛盾互相杀戮,最终影响到当地百姓。此后明日贸易终止,但海贼开始肆虐,后期倭寇来犯也是由此而生。16世纪末,丰臣秀吉得以评定战乱,并为了区别海盗和正常贸易船只,和盘托出了朱印状。在获得朱印状后,李旦便经常往来东南亚与日本,并与当时的德川幕府交情极深。当然,李旦也绝非善类,他在海上为所欲为,也经常做一些滋扰港口民众,兼放高利贷的勾当。但郑芝龙依附李旦,很快得到了他的信任(一说两人有基友的关系,这里就不赘述)。而后由于李旦无后,死后将财产和部众都给了郑。由于郑继承了李旦的遗产,赚到第一桶金,他便开启了合纵连横,兼并重组海商集团的长盛不衰之路。

(下图为幕府时期朱印状)

1627年(天启七年),福建巡抚派卢毓英前往招抚日益势大的郑芝龙,郑芝龙本就有意借政府之力扫荡其他海商,便欣然应允。1629年,郑芝龙与大海盗李魁奇集团进行了一场殊死搏斗。李魁奇不是泛泛之辈,号称两臂有七百斤之力,之前也是郑家海商的同伙,后自己招募了三千人之众的团伙,力图与郑芝龙一较高低。在大战之前,李魁奇通过突袭郑芝龙船队,已经获得了厦门海面的控制权,形势对郑岌岌可危。但郑离间了李魁奇亲信钟斌,后又率领渔兵突袭了李魁奇,一举消灭了李魁奇集团。此后他先后通过自身实力,消灭兼并了杨六、杨七、诸綵老、刘香等数支当时响当当的海商队伍,一举成为东南沿海的霸主,当时有说:“船舶不得郑氏令旗,不能往来,每一舶例入二千金,岁入千万计,芝龙以此富敌国。

此时退居台湾的荷兰东印度公司,显然也蠢蠢欲动。郑说起来是他们的“老朋友”了,不仅郑本人会荷兰语,而且在前期的海商贸易中也频频打交道,一起赚外快。荷兰人以为郑芝龙会成为他们攻占中国市场的引路人,并认为通过武力征服东南沿海港口可以锁定当地的海洋贸易,图得巨额利润。然而尽管郑芝龙并非愚忠于明,但他很清楚一旦东印度公司控制洋面,也不会有他姓郑的什么事了,利润分享更是免谈。但此次荷兰人动了真格,他们从巴达威亚派遣了十一艘大型战舰,由荷兰驻台湾第四代总督普特曼斯指挥,力图彻底控制东南沿海的海权。郑一开始还是十分笃定,荷兰人会在台湾和他们和平相处,双方利益均沾,息事宁人。更何况郑刚刚与刘香集团进行海战,船只都在检修中,结果在1633年遭遇突袭,厦门船队被毁,不得不派人与荷兰人进行谈判。而荷兰人其实也料到郑不会配合他们行事,便联合刘香一起攻打郑芝龙剩余船队。

(图为荷兰在今台湾台南市的热兰遮城铸城情况)

荷兰人随即提出了几个停战条件,其中包括自由贸易、在鼓浪屿设立据点、以及平等法律待遇等权利,这都触了不管是明军还是郑本人的底线。

郑显然对荷兰人的行径深恶痛绝,他重整河山,通过江湖网络组织了新的船队,使用全新进口的英国大炮,并放出悬赏令,每人给予二两文银;若是战事延长,则加至五两。此外,如果烧红毛船(荷兰),则赏两百两,一个红毛人头五十两。在赏金的刺激下,很快郑便又集合了近三十五支战船,一百艘放火船,及其他大小船只四百艘,而普特曼斯的突袭所带来的战略优势很快不复存在。在吃水浅的水域,只要出现,郑便放出防火船力图压倒荷兰船只,使得荷兰人不得不把重要战略物资和武器放在吃水较深的水域,也就更丧失了战略的主动性。

1633年10月15日,福建巡抚邹维琏在海澄誓师,并命郑芝龙为前锋,两军在金门狭路相逢。10月22日,大战在料罗湾打响,郑芝龙亲率船队前往料罗湾,决定擒贼先擒王。一百四十艘防火船无视荷军猛烈的炮火,一众人等爬上了荷舰并立即防火焚烧,随即沉没。当然郑方的大戎克船也被荷兰军舰击沉。但普特曼斯见到郑方军舰徐徐而来,自知完全没有数量优势且郑的海战经验丰富,也让他后悔不已。在四艘舰船被击沉的情况下,普特曼斯携着残众离开。值此一役,荷兰人三十年内再无进犯东南沿海之意,而郑更挟着余威,完全控制了东南海权。

谁又能在当时想到,17世纪的这场海战可能将中国半殖民地化的历史推前两百年呢?但郑的一时英雄,也唤醒不了国家对海权的重视。而郑的一生,也被污名、利益、家族所捆绑,他所抵抗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只是西方进入远东贸易版图的序曲,而后来者就再也没有能与他们掰手腕的能力了。

发布于 2015-07-11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