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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通过,到底意味着什么

《民法典》通过,到底意味着什么

《民法典》仅仅是九部法律的合集而已

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被称为关系每一个普通老百姓从出生到坟墓的一部法律,所以新中国的第一部民法典通过备受全国老百姓关注。但是《民法典》实际上并不是新的法律,也不是对法律的大修大改,它仅仅是九部小法律的一个合集。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也就是说,即使没有《民法典》,对你从出生到坟墓的保护一点也不会少。

稳定性是法律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所以孔子说如果法律变来变去不得当,老百姓就不知道手脚该往哪里放,这也“手足无措”这个成语的来源。

因此《民法典》并不是把九样菜品放到一起炒出一盘新菜,而是把九种水果放到一起组成了一个果盘。

其中完全没修改的占了绝大多数,也是整部民法典的根基。小修改、大修改以及新增部分占比非常小。

一些小修改的部分,比如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一些大修改或者新增的部分,比如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几年前我曾写过一篇文章《至亲至远的侄子》,对这个法条有过讨论。如果一个人死亡,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他的兄弟姐妹已经先于他离世的话,如果他没有留下遗嘱,那不好意思,他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他的侄子侄女是没有继承权的。

所有我当时专门写文章建议应当给予侄子侄女继承权,这次《民法典》新增一条,将侄子侄女纳入代位继承人的范围。

但是像这种大修改、新增的法条数量屈指可数,以至于可以非常轻松的很快全部罗列完毕。

所以那些喊着“半生所学,毁于一旦”的法律从业者,一定没有好好研究过《民法典》。这就像出了一部新版本的《新华字典》,就嚷着要去重新报识字班一样。还有那些99元-699元不等的民法典解读培训班,还有一个名称叫“智商充值培训班”。

所以无论对于普通老百姓,还是对于法律从业者,《民法典》实质上的意义以及对个人的影响都非常小,因为这些法律本就就有,只是现在合到一起而已。

民法典形式意义巨大

因为民法典仅仅是九部法律的简单组合,所以实质意义并不大,但是就像婚礼一样(注意这里婚礼,不是领结婚证,因为领结婚证不仅形式意义大,实质意义也非常大,将会发生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法律后果),《民法典》的通过形式意义非常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但不是中国第一部《民法典》,在清朝、民国时,中国就已经有《民法典》。所以你看到的很多说这是中国第一部民法典的文章,说法都是错误的。

我认为这次《民法典》通过最大的意义在于对于民法精神的宣扬和普及。法律若不被信仰,将形同虚设。如果民法典的精神不被老百姓信仰,那么《民法典》的通过将毫无意义。让我们一起再次重温这些民法的精神,这才是《民法典》的真正意义所在。

人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

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是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这些权利。

自由、平等是与生俱来的权利,它不来自于任何人的恩赐。

凡未经法律禁止的行为,即不得受到妨碍。

尊重每一个人的权利要像尊重一个国家一样,任何为了集体、国家利益而肆意侵犯个人权利的行为都值得警惕。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中,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发布于 2020-05-29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