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董事和股东的区别

香港公司董事和股东的区别

根据香港现行法例,每间香港注册有限公司要求至少一位股东及一位董事,股东可同时兼任为董事。香港公司董事和股东的区别又都有哪些呢?
香港公司董事和股东的区别
董事年龄:须年满十八岁,有资格出任
责任:行政管理负责人,没有债务责任
权利责任
1.召开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决议。
3.拟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4.拟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方案;
5.负责公司日常运营及决策;
6.会计账簿及营业纪录;
7.负责银行账户管理;
8.代表公司借入贷款并以公司财产作为抵押;
股东:没有资格限制无行政责任,有债务责任,
1.获取股息。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是公司持有股份的人;
2.参加股东会,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3.优先购买其它股东转让的股份;
4.优先认购公司新发行的股份;
5.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6.拥有董事会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公司清盘后,依法分得剩余财产;
8.股东会审议及通过年度审计报告;
9.通过股东会聘任或辞退董事、并决定有关董事的薪酬事项。

发布于 2020-06-10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