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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需要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

为什么需要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

一、设立原因

成立联席会议,并不是新鲜的事务。如@周晓农所言,“通常在某一个方面的问题复杂,牵涉面大时,就会采用联席会议的方式,来通气协商,互相配合处理。” 在这一方面,一行三会也搞过。如2009年,国务院批准设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由银监会牵头,对融资性担保业务进行监管。

当然,这次新成立的联席会议工作内容已不是具体某一领域的金融业务,而是整个金融领域的监管,这无疑是一次大的变动。

我国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制在上一次调整之后所秉承的原则是“分业经营、分类监管”,于是在监管层面就分别设立了一行三会。但是,而银行控股公司以及更新型的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却打破了这一原则。

2005年以后,中国开始了一些探索,进行了一些银行业综合型业务试点,逐步允许银行开设一些其他机构,如参股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等。

2006年数家大型银行上市融资之后,综合经营与海外扩张步伐加快推进。如交通银行提出,首先“积极争取成为综合经营试点行”,然后“在条件成熟时组建金融控股集团”。

事实上,目前的大型商业银行,在某种程度上说都是一种银行控股公司。在这些银行控股公司中,中信集团、平安集团及光大集团则属于更为特殊的金融控股公司。一些民营机构,如最近风光无限的明天系,也都纷纷成立金融控股集团,拥有多张不同领域的金融牌照。

如果是金融机构本身控股其他金融机构,则根据现行监管机制,可分为主监管机构和辅监管机构共同监管。以图中的工行为例,其主监管机构为银监会,而其下的工银安盛人寿则要接受保监会监管,工银瑞信基金则接受证监会监管。

早在2005年,在这种有主有辅的监管模式的基础上,已经形成了一种小的非正式联席会议制度。如银监会在监管工行时,也可会同保监会了解工行保险业务的风险情况。

2007年1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前 (总)理讲话中提出“完善金融分业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监管协调配合”。当时,有传闻称在之上设立“超级金融监管机构”。据悉经过多次内部讨论后,国务院最终决定目前暂不建立这样的部门,而是要做实监管协调机制。

二、混业经营风险

混业经营有两个目标——隐藏风险&监管套利。

1、隐藏风险

金融控股集团掌控众多金融牌照,在不同金融业务领域开展业务,子公司之间相互配合,系统性风险要远高于其他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最大危险,就是在超额利润的诱惑下,集团内部防火墙上的砖头被不断的拆掉拿去换钱。

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业实现综合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也是一种追求资本投资最优化、资本利润最大化的资本运作形式。在规模经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金融控股公司也存在着诸多风险,如各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导致的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损害消费者利益。同时,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提高财务杠杆比率,可能会使整个集团的财务杠杆比率过高,影响到集团的金融安全。更为重要的是,金融控股公司由于占有金融资源过大,其系统风险的危害比较大。在金融控股公司中,无论将部门的风险分散化到怎样的程度,即使系统内部不发生风险,但是由于系统外的风险,也会波及到系统内。在金融控股公司或全能银行体系中,这种不能分散的风险可能导致系统风险。

举个最简单的栗子,兴业银行利润增速为何如此之快?来自同业业务。同业业务从何而来?来自兴业银行所聚拢的中小银行资金池?同业资金池如何转化为利润?通过兴业信托。

一目了然,兴业信托是兴业银行的儿子公司,标准的关联公司。因为这层关系,原本独立的机构之间进行交易时所关注的各类风险,全部都被忽略掉了,银行之间各类藏在抽屉里的保函,这种原本有法律瑕疵的文件,也都能够被接受。银行资金部变身成为第二信贷部,大赚特赚。风险嘛,管他呢。

想到这里,也就明白,为何大机构,特别是银行,会如此热衷于抢夺各类金融牌照。招商银行重组西藏信托,花了五年时间,最后打了水漂。民生银行,也花了很多钱,控制了民生信托。光大银行本来也有一个光大信托,上一次整顿时被勒令关闭,最近又花了大价钱控股了甘肃信托。

2、监管套利

监管与被监管,就是一场你攻我防的游戏,被监管的金融机构,想方设法规避监管,监管机构则力图堵住漏洞。有个笑话:某金融机构老总,带领一干中高层游庐山,徒步爬,饶了一圈又一圈。登顶后,问大家有何感想。大家纷纷说要想做好业务,要排除万险之类的马屁话。老总大骂:笨蛋,我是让你们领会如何绕监管。

绕监管是为了监管套利。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相对简单,不像之前老美有联邦和地方两层,两层之中又分为多种机构。但一行三会在纵横两个方面,也存在监管风格和力度的差异,这就为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套利提供了空间。

纵向方面,一行三会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对各自辖区内的金融机构监管力度并不一致。

如鄙人所在的信托行业,上次整顿时不少公司把并购重组来的信托公司注册地迁移到上海、北京等大城市,这两年大呼后悔。我勒个去大城市监管太严格了。像北京局和上海局,其领导只要任内辖区太平,基本都可以升迁到会里。所以,监管风格保守。而像西部一些小地方,本来辖区内就没什么监管机构,收监管费都难,再严格就没人来了,而且也与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大政策相悖,因此常常较为宽松。如去年重组的陆家嘴信托,注册地就仍然放在青岛。估计除了青岛方面的要求,上海的股东自身也看到放在青岛的监管套利空间。短短一年多时间,陆家嘴信托的规模已经飙升到600亿元了。

另外,从自身利益考虑,监管机构都不想惹麻烦。所以,有时候监管就是隔靴搔痒,触不到核心。如果一个问题形成有一段时间,且影响比较大,大家就都不会想去碰,谁愿意去揭屎盆子盖啊。金融机构也看清监管的这一软肋,会采用激进方式扩大规模,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或曰——大而不倒

横向方面,一行三会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协调也为金融机构提供了监管套利空间。

还是以熟悉的资管行业为例,本来信托业务是信托公司来经营的,归口银监会监管。但郭树清担任证监会主席期间,搞所谓金融创新,大力发展券商及基金公司资管业务,甚至在资产证券化草案中直接以部门规章规定该类业务属于信托业务,突破了现有监管格局。此举看似创新,实际上是为证监会所监管的券商和基金公司扩大业务范围和利润来源。于是一年多时间里,券商和基金公司子公司的资管业务蓬勃发展,多为为银行提供通道的被动业务。

郭树清的这些政策,为银行规避银监会监管提供了新的通道,各银行在困难之中突见光明,顿时不亦乐乎。银监会看着干瞪眼,自己的信贷监管政策被证监会灭掉,但从面子上又不便发作,所能做的,也就是干掉了资产证券化属信托业务的草案规定,然后通过8号文对非标债权的比例限制来打补丁。

所以,我个人一直认为郭树清在这一领域的创新是非常恶劣的举动。概因作为一个监管者,他不但放弃了踩刹车的本职,还插一腿去踩了油门,放大了金融风险。而其所创设的通道功能,使得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从经营市场风险,转向经营信用风险,影响了信贷监管政策,实际上是以邻(银监会)为壑。

so,一直有传言说,郭主席去职山东,乃是因为未能领会新领导的真正意图。而肖钢主席在微笑之中就藏着凌厉——银行理财是庞氏骗局,另,不要捡别人丢掉的垃圾。现在再看,肖主席的几句惊人之语和新领导所强调的“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不谋而合。


三、为何人行牵头

此次由人行牵头,除因人行负责金融系统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工作职能——货币调控——与各金融机构监管都有交叉。另因人行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的机构设置中,已经考虑到了混业监管的要求。

“为确保金融全系统稳定,人民银行总行特别设立了金融稳定局,负责会同有关方面研究运行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的工作,对金融业的交叉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同时,根据职能划分,分别设立了银行业风险监测评估部门、证券业风险监测评估部门、保险业风险监测评估部门,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三类机构系统性风险处置方案。”

由上可知,人行已经在自身内部建立了协调机制,由人行牵头组成部际联席会议,水到渠成。

四、工作职责及目的

至于联席会议的职责及背后的目的,从其职责表述上可以看出眉目:

(一)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政策之间的协调;

解读:防范郭树清式监管创新漏洞,避免相互拆台。偏执行。

(二)金融监管政策、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

解读:大致同上,偏政策制定。

(三)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协调;

解读:防范风险。

(四)交叉性金融产品、跨市场金融创新的协调;

解读:建立统一的产品统计标准,便于监管。

(五)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的协调;

解读:大致同上。目前财政部在牵头搞一个信息统计标准格式,以后的数据,包括金融数据,可能都要用这种标准格式进行统计存储。今年银监会要求信托公司填写全要素报表,对资金使用和资金来源要求穿透,已经体现出这个意图。数据标注统一,产品汇总完毕后,才能从全局看实际的金融风险,也就是说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大合并。

(六)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解读:请

@黄继新

邀请李总理前来作答。

编辑于 2013-11-22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