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验光仪的构造以及常规的验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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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验光仪的构造


综合验光仪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为验光盘(俗称“肺头”、“牛眼”),另一部分为视标,分为远用和近用两种。

验光盘

验光盘包括5部分,分别是视孔、主透镜组、内置辅镜、外置辅镜和调整部件。


视孔

被测眼通过视孔观察,在视孔周边附有柱镜轴位刻度,方便在使用交叉圆柱镜时调整轴向(下图)。

主透镜组

主透镜组包括球镜、柱镜(下图)。

①球镜:-20.00D~+20.00D,精调每次可调整0.25D,粗调每次可调整3.00D。

②柱镜:0D~-6.00D,每次调整变化0.25D。轴向为0°~180°。


内置辅镜

内置辅镜为每转动一档双眼转变为相同或一组的功能镜片(下图)。


外置辅镜

外置辅镜由交叉圆柱镜和旋转棱镜两部分组成(下图)。

①交叉圆柱镜:在精确调整柱镜的轴位和光度时使用,包括两个重要位置,即A点和P点,A点为调整轴位时需要与原柱镜轴位对准的位置,P点为调整光度时柱镜轴位所需对准的位置。


②旋转棱镜:根据0所处位置的不同,旋转棱镜的基底朝向可以调整为上、下、内、外4个方向,同时可以调整棱镜的大小。


调整部件

①垂直平衡手轮:调整使视孔透镜的光学中心与被测眼瞳孔中心垂直向对齐;

②光心距手轮:调整顾客瞳距;

③额托手轮及镜眼距读窗:通过调整使被测眼距离视孔透镜适当的距离;

④集合掣:调整验光盘的开合程度,使视孔透镜的光学中心距离对应被测眼视近的瞳距。


视标

远用视标(下图)

近用视标(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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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验光仪的验光流程


使用综合验光仪进行验光时,共分为两个主要步骤:仪器的调整、屈光检查,其中屈光检查包括单眼检查、双眼平衡。



仪器调整

在开启综合验光仪电源后,需进行以下调整:

①调整垂直平衡手轮:使平衡标管(或平衡槽)中的气泡居中(下图);

②调整光心距:旋动光心距手轮,将使用瞳距尺或瞳距仪测得的瞳距值输入;

③调整镜眼距:调整使被测眼的角膜前顶 点和读窗内的最长线刚好相切,此时镜眼距为13.75mm。如在观察时不够清楚,可在被检者颞侧用笔灯照射观察(下图);


④集合掣:使集合掣停留在远用检测状态;

⑤归零:将球镜、柱镜光度归零,柱镜轴位放置90°方向,内置辅镜调整为0或0。



屈光检查

置入客观度数

将通过电脑验光仪或检影镜得到的客观检查光度置入综合验光仪。由于综合验光仪中没有正柱镜,故客观检查如得到的是正柱镜,需通过“求和、变号、转轴”转换为负柱镜。



单眼检查


雾视:放松眼睛调节 置入客观度数后,检查被测者视力,如视力在0.6以上,则可以开始进行雾视;如未达到,则需使用内置辅镜的PH镜片进行检查是否可提升至0.6以上。 在满足雾视条件后,开始单眼雾视。


①先在右眼加+0.75DS,检查视力,使单眼视力达到0.2清楚,0.3模糊,如未达到,则继续每次追加正球镜0.25D至要求;

②左眼步骤同右眼;

③双眼同时打开,检测视力是否达到0.3清楚,0.4模糊,如未达到,可双眼每次同时追加0.25D至要求;

④双眼达雾视标准后,请被检者在雾视光度情况下充分放松3~10分钟,以达到充分雾视的效果,结束后检查视力,如视力仍为0.3则雾视完成,如视力有提高,则重复③。



散光表:初步确定散光的轴位及光度 雾视结束后,开始单眼屈光检查,将右眼置入的客观度数中的散光光度去掉,然后逐步每次减去+0.25DS,使视力提升至0.7。

①请被检者观察散光盘,指出黑细而清晰标线的钟面读数;

②确定散光轴位:将清晰线所对应的较小数字乘以30,即为散光轴位;

③确定散光光度:置入客观光度中散光一半的度数,再以0.25DC为梯度递增,直至散光盘各方位的标线像同样清晰为止。 当客观检查得到的散光光度较大时,使用散光表的测量结果不准确,所以不建议使用散光表。



一次红绿对比:判断球镜是否存在欠矫或过矫以0.25DS为梯度逐步减少所加雾视镜片至最佳视力最大正镜化。

①请被检者按照“绿—红—绿”的顺序看红绿视标中的数字或字母,并辨认出两种颜色中的视标是否一样清晰;

②如一样清晰则无需调整;如红色里面的视标清晰,则逐步递加-0.25D,至红绿视标等清晰; 如绿色里面的视标清晰,则逐步递加+0.25D,至红绿视标等清晰。在红绿对比时,还有一种情况出现,即红绿视标无法等清晰,此时为更好地进行交叉圆柱镜的测试,故维持绿色视标清晰。

例:-2.00DS检测红色视标清晰,-2.25DS检测绿色视标清晰,则采用-2.25DS。



交叉圆柱镜

精确柱镜的轴位和光度

①精确轴位:将交叉圆柱镜上的A点和视孔周围柱镜的轴位游标重合,此时翻转手轮,命名两面分别为1面和2面,并比较两面的清晰度。


i.1面、2面同样清晰,无需处理;

ii.1面清晰,将1面置于上面,此时找到离A点最近的红点位置,将交叉柱镜向红点旋转,旋转角度的大小由散光光度决定,即:DC≤-1.00D,轴位进10退5,DC>-1.00D,轴位进5退2,反复比较两面清晰程度,直至等清晰;

iii.2面清晰,将2面置于上面,后方法同1面清晰。


②精确光度:顺时针旋转交叉圆柱镜45°,使p点和视孔周围柱镜的轴位游标重合,此时翻转手轮,命名两面分别为1面和2面,并比较两面的清晰度。


i.1面、2面同样清晰,无需处理;

ii.1面清晰,将1面置于上面,此时如与P点对应的为红点,则增加-0.25DC,如与P点对应的为白点,则减少-0.25DC,继续比较两面清晰程度,直至等清晰;

iii.2面清晰,将2面置于上面,后方法同1面清晰。 在精确光度时,如遇到连续两次与P点重合的为相同颜色的点,则在第二次改变柱镜的同时还需改变球镜。 当连续两次红点对准P点时,调整的顺序为:先将球镜减少-0.25DS,再将柱镜增加+0.25DC;当连续两次白次对准P点时,调整的顺序为:先将柱镜减少-0.25DC,再将球镜增加+0.25DS。 例:-2.00/-1.00x90

情况一:第一次红点对准P点,则调整为:-2.00/-1.25x90,第二次红点对准P点,先将球镜减少,调整为:-1.75/-1.25x90,再增加柱镜调整为-1.75/-1.50x90;

情况二:第一次白点对准P点,则调整为:-2.00/-0.75x90,第二次红点对准P点,先将柱镜减少,调整为:-2.00/-0.50x90,再增加球镜调整为-2.25/-0.50x90。



二次红绿测试:

判断球镜是否存在欠矫或过矫 方法同一次红绿测试,如遇红绿不能等清晰的情况,为避免有调节产生,应取红色清晰。


确认最佳视力:

做到MPMVA,即最佳视力最大正镜化 首先检查被检者此时的视力,在维持此视力的基础上逐步增加+0.25DS。 例:-2.00D=1.0→-1.75D=1.0→-1.50D=0.9,则被检者的光度为-1.75D。


左眼重复⑵~⑹的步骤进行检查。3 双眼平衡 由于日常是双眼同时视物,故在单眼分别进行屈光检查后,需进行双眼平衡检测。常用的方法有两种:棱镜分离法和偏振分离法。 为了避免双眼平衡时出现模仿性调节,故在双眼平衡前需在双眼同步等量加+0.75DS,使双眼视力达到0.6~0.8。3.1 棱镜分离法 使用棱镜使两只眼睛看到的物像分离开。


① 将右眼前的旋转棱镜调至3△BU,左眼调至3△BD(下图)

②比较两眼所见图标的清晰度,在清晰眼前递加+0.25DS至等清:

i.一样清晰,不用处理;

ii.上面清晰,在右眼前加+0.25DS至上下视标等清;

iii.下面清晰,在左眼前加+0.25DS至上下视标等清。


3.2 偏振分离法 使用偏振片配合偏振视标使两只眼睛看到的物像分离开。


①将右眼内置辅镜调整至P135(或P)左眼调整至P45(或P),打开偏振平衡视标(下图)。

②比较两眼所见图标的清晰度,在清晰眼前递加+0.25DS至等清。 i.一样清晰,不用处理; ii.上面清晰,在右眼前加+0.25DS至上下视标等清; iii.下面清晰,在左眼前加+0.25DS至上下视标等清。 在进行双眼平衡的过程中,会遇到顾客双眼无法达到等清晰的情况,此时要保证主导眼清晰。


双眼平衡比较完成后,双眼同步等量逐次减少+0.25DS至最佳视力为止。在进行了单眼屈光检查、双眼平衡检测后,按所得验光结果请被检查者进行试戴15分钟,确定后开具处方。

发布于 2020-12-01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