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拒绝调岗吗——职工必须知道的劳动法常识

我能拒绝调岗吗——职工必须知道的劳动法常识

工作过程中,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一方面可能基于生产经营需要等原因,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范畴,体现了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另一方面,因工作岗位的调整直接关涉到劳动者的择业权等劳动权利,用人单位不应滥用自主用工权,而使该项权利成为用人单位逼迫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手段。那么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调岗,下面儒德律所将列举调岗的情况并进行详细解答。

一、理想状态——双方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在双方协商一致的范围内,一般都是有效的。

二、因生产经营需要企业拥有一定的调岗权

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同时工资待遇等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也就是说调岗对劳动者无实质性不利条件,那么此时企业拥有一定的调岗权。

根据上海高院的意见,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或岗位,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的,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岗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考量:1.调动后工作与原有工作是否能为劳动者体能和技能所胜任;2.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是否有不利变更;3.调动后劳动者所承受的不利是否超过社会一般通认的能忍受之程度;4.用人单位是否有其他不当之动机和目的。

三、非法定情形企业单方强行调岗,变更工作地点、待遇等内容的,原则上调岗行为违法。 在双方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若存在调岗行为不合法、不合理,则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针对此种违法调岗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接受,可以起诉要求继续按照原劳动合同履行。另一方面,劳动者若不想继续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以用人单位违法调岗为由,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此条款,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四、给企业的建议:如何合法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减小法律风险?

根据上文,除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外,企业拥有调岗权的情况包括:员工无法胜任原岗位或员工严重违反正常管理制度。

由此,在员工无法胜任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帮助劳动者安排其他更合适的岗位,或者劝其辞职;也可以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哪些行为是违规;另外也可以收集更多的直接证据,以证明员工“无法胜任”原岗位,以日后可能的仲裁、诉讼做好准备。

法律声明:本文仅供参考,并不形成任何法律意见。如有其他问题及细节咨询请及时联系儒德13220138778专业劳动诉讼、劳动仲裁律师。

编辑于 2018-01-19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