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限购限售要取消?手撕10W+的谣言

这两天,一条关于房子的新闻,在互联网上迅速发酵。有房的、没房的奔走相告,撩的人心急如焚。


没错,就是下面这条


今天 石榴叔想说

很多自媒体怕“震惊”效果不够猛烈,特地给自己加戏,用“权威发布”和“重磅”这样的吸睛词,甚至还有2018年年内这样的时间表。


还别说,效果真的达到了。

出现了一批阅读量达到10W+的文章。

很多人在恐慌之余,的确想过,这条新闻会不会是假新闻。然而看到下面这条微博之后,心凉了一大截。


就像很多大V连夜解读的,“一旦解除了限购限贷限价,房价一定暴涨,这趟车恐怕很多人又赶不上了”。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这里必须要引入一个词“过度解读”,作者、作品、读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等,造成了对事实的扭曲。

举个例子吧。

前阵子网上传澳洲三文鱼泛滥,大批吃货准备组团前往,不少公众号甚至用标题“你们尽管繁殖,我们只管吃”来吸睛。

结果呢?所谓澳洲三文鱼,跟我们平时吃的根本不是一个品种,人家不是澳洲的三文鱼,而是就叫澳洲三文鱼,肉质粗糙,腥味浓重,真是没办法下口。

回到正题。

关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我们登陆官方网站的确查到了。


成文时间:5月5日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请注意,它被分类在“科技和教育\知识产权”下。

通知的前言部分,有点意思。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对增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和投资意愿、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常,这类官方通知的前沿,都是阐述发起原因。在中美贸易激战正酣的背景墙下,提到平等、创新、创业、活力、投资这些关键字,显然靶子和房产地没有直接关系。

正文部分比较长,我来划重点。

有违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财产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等各类产权的规定,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企业和居民不动产交易等民事主体财产权利行使的规定,以及在市场准入、生产要素使用、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方面区别性、歧视性对待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的规定。

为什么解读的时候,把“有违平等保护”和“不当限制”这两个词,选择性屏蔽?是蠢还是坏?

去年7月,中央政治局年中会议释放房地产发展清晰信号:

稳定房地产市场,坚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加快建立长效机制。“限购、限贷、限价、限售、限商”的“五限”政策,本质上就是破坏房产炒作的套现机制,保护平等。

近期,从海南到成都,再到丹东,急不可耐的热钱不断寻找下个出路,48小时房价暴涨50%,这根本不是投资,完全就是投机。

你和我说,这样的行为要保护,那十八大报告里,提到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难道作废了?

什么叫不当限制?防止海南国际旅游岛计划和全境自贸区计划最终变成炒房盛宴,这难道算不当限制?

这份通知前后无一处提到住建部,在住建部的官网上也没有这个通知的相关链接。倒是5月9日,有一条要闻《住房城乡建设部再次发声: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


有些媒体人为了哗众取宠,真的已经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当然了,这样的一条通告,如果如实解读,恐怕10W+的阅读量要去掉几个0。

心疼那些刚需、炒房的小白,这几天内心是翻腾的,有惊喜,又有惊吓。在我看来取消房地产限购限售,距离还远得很,倒是部分地区取消限价,会比较容易实现。



当然,这份报告也不是完全没有有价值的信息,比如“企业和居民不动产交易等民事主体财产权利行使”的提及。

“居民不动产交易”这个词很少在官方文件中提及,很显然是在为房产税的开征做伏笔。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奇帆去年十一月曾在公开场合表示,“房地产税几年内就会发生”,而之前传言时间表是2020年。

对于手头有多套房的各位,是时候进行一些优化调整了。改革已进入深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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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 2018-05-17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