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重疾险超强评测及产品点评

2021 年重疾险超强评测及产品点评

关键词:重疾险排名 寿险 重疾险保险陷阱 排名 重疾险比较 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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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重疾险排名 寿险 重疾险保险陷阱 重疾险比较 重大疾病险

本文最近更新于 20201年 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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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7年的开始,每年会应媒体朋友之邀做过一次比较全面的重疾险产品评测,每次都会收到很多好评。每年都会根据市场情况对内容做一次全面的更新。

第一部分:2021年重疾险产品的新变化和新趋势

第一个新变化:新重疾定义使用规范正式实施

2020年,使用了13年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终于迎来了更新,并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这个也算是国内保险业的一个大事件。那么新规范和旧规范相比,到底有哪些改变和升级了,我们来做一个简单的回顾;

  • 恶性肿瘤
恶性肿瘤旧定义与新定义

小 结:

  1. “恶性肿瘤”的名称被修改为“恶性肿瘤-重度”;
  2. 恶性肿瘤的认定标准多了一个,除了ICD-10之外还增加了ICD-0-3;
  3. 早期甲状腺癌被排除在恶性肿瘤-重度之外;
  4. 原位癌和交界性肿瘤不属于恶性肿瘤


  • 急性心肌梗塞
急性心肌梗塞旧定义与新定义

小 结:

  1. “急性心肌梗塞”的名称被修改为“较重急性心肌梗塞”;
  2. 认的标准更加细致化


  • 脑中风后遗症
急性心肌梗塞旧定义与新定义

小 结:

  1. “脑中风后遗症”的名称被修改为“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2.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修改为 “一肢(含)以上肢体肌力2级(含)以下”


  • 重大器官移植术

小 结:

  1. 增加了小肠移植;
  2. 造血干细胞移植不限于异体;


  • 冠状动脉搭桥术

小 结:

由“开胸”变更为“切开心包”


除了以上几个高发重疾的定义变化之外,新重疾定义还有如下几个调整:

  1. 规范性重疾数量由25个增加到28个;
  2. 增加3个规范性轻症
  3. 原位癌既不属于规范性重疾也不属于规范性轻症

第二个新变化:高发重疾保复发

从2019年开始,很多保险公司在原有的不同重疾多次赔付的基础上,增加了“恶性肿瘤”的重复赔付,收获了市场上很多好评。

恶性肿瘤和其他疾病不同,难以治愈。很多人经过手术切除、局部放疗和全身化疗之后,之后的各种检查也发现不了任何异常,但在3年或5年后可能又出现肿瘤复发或转移。所以,临床上通常用五年生存率来评价手术和治疗效果的,如果癌症患者经手术治疗能生存5年以上,即可认为肿瘤被治愈的可能性为90%。

所以,恶性肿瘤重复责任,为出现恶性肿瘤理赔客户提供了在三年或者五年之内出现复发、转移的保障,极大的解决了患者的担忧,是一个非常人性化的责任条款;

恶性肿瘤重复赔付的相关条款

从2020年开始,不少的保险公司把重复赔付的病种从“恶性肿瘤”扩展到“急性心肌梗塞”和“脑中风后遗症”,事实上这两个病种也和“恶性肿瘤”一样,具有较高的复发可能性。由此也可以看出,保险公司的产品功能也在随着市场需求不断的进行优化和升级。

心脑血管疾病重复赔付的相关条款

第三个新变化:特定年龄和时间阶段额外赔付

对于重疾保额,我们在不同时间和年龄阶段的需求可能并不一致;对于比较年轻的客户,比如30岁以下,他可能会更加关心60岁之前,也就是有劳动能力有经济收入阶段的重疾保额,希望这个阶段的保额可以做到更高。而对于40岁以上的客户,他可能会更加关心60岁之后的保额,会不会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效果降低。

所以,目前市场有针对不同时间和年龄阶段提升保额的产品,可以满足各种年龄阶段客户的不同需求,这也算是2021年重疾险产品变化中的一个非常人性化的趋势了;

60岁之前保额额外赔付
70岁之后保额额外提升




第二部分:关于重疾险中购买的常见问题和误区;

从业以来,每年都做过100+的家庭保险咨询。咨询过程中我深刻发现,随着个人和家庭资产的积累和社会风险的不确定性,今天的中国家庭比任何时候都更有保险意识。但是与此同时,由于保险产品本身的复杂性和保险从业人员整体专业化不尽人意,所以大部分人对于选择保险还是存在着误区和盲区;

以本人从业过程为例,我的个人客户群体主要集中在家庭年收入30万- 60万的白领阶层为主,受过良好的教育,买保险之前做过大量的功课;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非常多的人对于基本概念并不是很清楚;而对于保险能形成整体框架认识的更是少之又少。

以下是我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几个常见问题,非常具有代表性;对于这些问题的答案,我个人不仅经常会从专业角度去思考,还会从个体情感和心理需求的角度去考量;

一、重症的定义是否苛刻?

目前大部分重疾险里面的重疾种类,都有70、80种乃至100种以上;这中间的部分重疾定义,有些确实比较严格,比如脑中风后遗症,有肌力要求,有时间要求;但是像高发的恶性肿瘤重疾,定义就宽松很多,只要有医院的病理检查确诊报告,保险公司即进行赔付。

那么我们假设,如果每一种重疾的理赔标准都像恶性肿瘤这样宽松,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了?很多保险公司恐怕会因为赔付太多,经营难以为继。事实上,在目前的重疾理赔标准下,有很多保险公司的赔付比都已经扛不住了,再保公司也纷纷提出涨价的要求了。

所以,重疾的定义到底应该做的宽松还是严格,一方面取决于监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另外一方面则取决于客户对于价格的承受程度。因为定义一旦宽松,赔付一旦过多,那么价格就会一定上涨。所以,从理论上来说,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设计出一款发烧39度也赔付100万的重疾险;可问题是:这样的重疾险该卖到多少钱,又有几个人可以买的起了?

保险最终是一个金融产品,保险公司终究是一个需要盈利的商业公司。条款的背后必须遵循成本&利润、投入&产出、利润&销量的逻辑与平衡。我们可以无限制的要求保险公司做出理赔更加宽松的产品,但是保险公司做不到无限制的要求客户掏钱买单付保费。

所以,理解了这个基本逻辑,就会真正理解的重疾定义的所谓宽松和严格的区别。重疾险的本质目的,就是让客户付出可以承受的费用,去解决被保人因为重疾失去劳动能力、产生经济损失的风险。

另外,重疾险中除了定义严格的重疾之外,还包含有中症和轻症责任,而中症和轻症的理赔门槛就要宽松很多,在很大程度上更好的保障了客户的利益,提升了投保人的保险友好度。

另外,重疾险中除了重疾,大部分还包含轻症或者中症,这些疾病的理赔门槛就相对要低很多。

二、关于储蓄型重疾险和消费型重疾险的选择;

这个话题我想多说几句;首先要说明的是储蓄型重疾险和消费型重疾险这种分类并不是专业上的叫法;

我们通常所说的储蓄型重疾险是指带身故责任保障期限为终身的重疾险;而所谓的消费型重疾险是指不带身故责任终身或定期的重疾险(现在情况有所改变,部分消费型产品身故可以赔付保费或者现金价值;部分定期产品也带身故责任赔付保额)。因此,消费型重疾称为纯重疾显得更加合适;

另外,即使是消费型的纯重疾险,只要是长期险就会带有一定的储蓄功能;因为长期重疾险都是固定费率,也就是每年的缴费金额都是一致的;但是各个年龄阶段的理赔风险概率却是不一样的;所以长期险前几年的保费会高于实际风险费率,高出部分作为储蓄预留用来冲抵后几年的保费低于实际风险费率部分,以保持整体保费的一致。所以严格意义上讲,只有一年期的重疾险才是真正的消费型重疾险。

而作为储蓄型重疾险,不仅每年可能要预提储蓄每年的重疾风险费用,还要预提储蓄身故费用,所以费率就会更高。

那么不带身故的纯重疾就真的一定比带身故储蓄型重疾险好吗?事实当然不是这样。

首先,从理赔责任上来说,我们知道重疾险中的“重疾”绝大部分并非像某些业务人员宣传的那样“确诊即赔”,大部分重疾都有明确的病理指标要求,或者是持续时间要求,或者是治疗状态要求;

比如:脑中风后遗症,有疾病持续180天的时间要求;

比如,冠状动脉搭桥术,必须要求做了切开心包手术;

比如,严重慢性肾衰竭,有疾病持续90天的要求;

等等,不一一列举;

如果被保险人在未能达到重疾理赔标准的情况下直接身故,或持续时间不够,或挂在救护车里手术台上,那么按照条款的约定,就无法获得任何理赔。更要命的是,作为投保人或者是被保人,在当初买保险时可能是清楚这些条款规定的,但是实际去进行理赔的是并不知情的受益人,请问此时此刻受益人会是何种心情?只会骂保险都是骗人的,病死了都不赔钱。

做的实际愈久,越觉得不能把保险仅仅看成是冰冷的条款和专业的财务工具;人的感情,心理接受程度也是我们必须要考虑的。

所以我个人认为,消费型重疾险更加适合以下的客户群体:

  1. 未成年人:因为身故责任不是未成年人的保险责任;所以未成年人应该优先考虑消费型重疾险;
  2. 预算不高但是对于保额需求较高的;这个不多说了,地球人都懂;
  3. 重疾保额的补充和加强;
  4. 对于预算充足的成年客户,我个人建议首选带身故责任的储蓄型重疾险。

(关于储蓄型和消费型重疾险的区别,可以移步以下链接接续了解)

陈俊:什么是消费型重疾,什么是储蓄型重疾?

三、重疾多次理赔能不能用上?

这个问题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恶性肿瘤的重复赔付,第二是不同重疾的多次赔付;

首先说恶性肿瘤的重复赔付;

在所有的重疾中,恶性肿瘤不仅发病率理赔率高(部分公司达到70%的比例),而且复发、转移率高。临床上常用用五年生存率来表示恶性肿瘤的治疗效果,意思是如果一个恶性肿瘤患者做了根治手术之后,五年之内没有复发转移基本上就代表治愈。目前国内恶性整体五年生存率为40.5%,那么就意味着有超过60%的肿瘤患者在五年之内出现了复发转移;所以,恶性肿瘤的重复赔付,对于被保险人来说真的是非常有意义。

(以上数据来自于中国国家癌症中心)

但是在选择恶性肿瘤的重复赔付时,一定要注意赔付的间隔周期问题;目前市场上主要有3年和5年两种间隔周期,3年才具备实际意义,而5年间隔周期的恶性肿瘤基本上也就是个摆设,做个心理安慰还差不多,实际意义已经聊胜于无了。

其次,再说一下不同重疾的多次赔付的意义;

首先我们来看实际的多次赔付案例

实际上重疾险被大家真正接受的时间并不长,现有的理赔经验数据还很少,并不能成为预测未来的依据。在这里我不去做各种复杂的专业分析,只说说自己这两年时间亲睹的几个真实案例;

案例一:男,36岁,急性心肌梗塞,经治疗后目前康复状况良好,工作、生活正常,已或平*福理赔20万,但是已经无法购买任何健康险; 案例二:女,35岁,乳腺癌早期,无意中体检发现,没有做手术,通过化疗目前已经控制病情,目前康复之中,工作、生活正常,已获平*福理赔30万,但是已经无法购买任何健康险; 案例三:女,36岁,肺癌早期,北京协和医院手术治疗,目前化疗康复阶段,工作、生活正常化,已获中*人寿理赔35万,但是已经无法购买任何健康险。 案例四:女,1岁,颅内畸胎瘤进行开颅手术,手术及恢复正常,重疾正常理赔。因为买的是多次赔付重疾险,目前还保留有重疾二次赔付的责任; 案例五:男,26岁,甲状腺恶性肿瘤,手术及恢复正常,重疾正常理赔。因为买的是多次赔付重疾险,目前还保留有重疾二次赔付的责任;

以上的五个案例中,前面三个可以算是负面案例,后面两个可以算是正面案例;从这个五个案例的对比中,我们可以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前面三个客户会有多羡慕后面的两个客户。

四、重疾险的分组怎么选择

对于多次赔付产品,重疾不分组是最好的分组形式;市场上常见的几种分组形式如下图演示:

在不分组的模式中,不管是恶性肿瘤还是任意一种重疾产生理赔后,对于其他重疾的后续理赔都不会有影响,所以它是最好的分组模式,所以,这种不分组产品的价格也比其他分组模式产品要更贵一些;

在恶性肿瘤单独分组模式中,恶性肿瘤出现理赔后不会对其他重疾产生影响,但是其他重疾理赔会对同组重疾产生影响;由于恶性肿瘤是理赔概率最高的重疾,所以这种分组模式也具有很明显的优势,同时价格上比不分组又要便宜,因此具备很高的性价比;

在普通分组模式中,任意一个重疾的理赔都会对同组的其他重疾产生影响;因此从多次理赔的效果而言,这种分组模式跟前两种比较相对要弱一些。目前这种分组形式在逐步被淘汰。

另外,除了分组形式之外,分组数量、高发重疾是否均匀的分配到各组之中,这些因素也要考虑。

五、买重疾险,选产品还是选公司

我们不妨举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比如张先生给自己买了两份重疾险:第一份买的是知名度很高的保险公司,保费每年一万,保额是30万;第二份买的是一家很多人没有听过的保险公司,保费也是每年一万,但是保额是50万;

一年后,张先生不幸罹患肺癌;于是按照合同条款理赔标准,分别向两家公司申请赔付;那么,我们来猜一下两家公司会怎么样赔付了?第一家保险公司会不会因为知名度很大,所以最终赔付31万了?第二家保险公司会不会因为很多人没有听过,所以只赔付49万了?

实际上是不可能的,第一家公司即使名气再大,也只会赔付30万;第二家公司虽然很多人没有听过,也会50万照赔不少;公司知名度的大小,对于最终赔付其实是没有几毛钱关系的。

那么有些代理人可能会宣传,保险公司之间的赔付标准会有差异。我们不能说没有,但是非常之小;因为《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对所有的保险公司做出了约束。

这个文件规定了28种重疾的疾病定义和理赔标准,所有的保险公司对于这28种重疾,都必须按照这个文件规范来执行;这28种重疾占了所有重疾理赔率的95%以上,所以这样一规范下来,每家公司赔付标准的差异性就很小了。超出这28中基本重疾之外,每家公司的重疾定义确实存在各种差异;但是这种差异的表现是,每一家公司都会在某几个重疾定义上略显宽松,也可能再另外几个重疾定义略显严格。总之,不会出现某一家公司在所有的重疾定义上都很宽松的一边倒情况。

当然,除了产品本身之外,我们还是要考虑服务的本身,这些包括:工作人员的沟通效率,业务流程是否合理,投保流程是否友好,有问题是否第一时间有反馈,出现纠纷是否可以妥善沟通等等;即使整个保险行业都有非常好的安全性的前提下,那些股东背景更好、财务状况更好的公司还是能够给到我们更好的心理感受。

中国人讲究中庸之道,把它用到重疾险的选择上也是非常适当;所以我的结论是,买重疾险的合理选择顺序是:

第一、看产品:保额是否足够,合同条款利益是否满足自己需求;

第二、看价格: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在自己预算范围内;

第三、看公司:产品到位、价格合理的基础上,尽量选择背景更好、服务更可靠的公司。




第三部分 重疾险产品点评

点评或推荐重疾险产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我们很难找到一个大家都能认可的评价标准;同时,我们每个人都会有主观倾向和偏好,即使是最专业的人员也不例外;

我个人的推荐原则是:重疾险产品,以考察产品本身为主,兼顾考量公司状况;在目前的监管制度环境下,个人没必要为品牌溢价去过于买单。

在以下的点评中,我会尽量描述客观事实,然后从产品、价格和公司三个维度去进行评星;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进行参考。

一、昆仑健康保普惠多倍版

  1. 重疾不分组可赔付2次;
  2. 第15个保单周年日之前首次重疾赔付150%基本保额
  3. 特定疾病最高可赔付250%基本保额
  4. 支持恶性肿瘤重复理赔,间隔期一年,每次赔付30%;

产品指数:★★★★

价格指数:★★★★

公司指数:★★★

二、信泰达尔文5号焕新版

  1. 60岁前重疾可赔付80%保额
  2. 晚期重度恶性肿瘤,可额外赔付30%基本保额
  3. 恶性肿瘤和心脑血管疾病,可重复赔付,二次赔付150%保额
  4. 可选身故和全残责任

产品指数:★★★★

价格指数:★★★★

公司指数:★★★

三、百年康惠保(旗舰版2.0)重大疾病保险组合计划

  1. 重疾单次赔付,可附加恶性肿瘤重复赔付责任
  2. 可选终身与70岁定期,可选带身故和不带身故,可选轻症和中症责任
  3. 前症责任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4. 支持人工和智能核保,增值服务较多
  5. 产品性价比高

产品指数:★★★

价格指数:★★★★

公司指数:★★★

四、复星联合康乐一生(2021版)重大疾病保险

  1. 重疾单次赔付,60岁前可赔付150%基本保额
  2. 首次重疾医疗津贴:保单前15年理赔重疾,如果医保内自付超过5万,可以额外赔付50%保额
  3. 可选恶性肿瘤和特定心脑血管疾病重复赔付责任
  4. 可选身故责任;可选定期与终身保障期限

产品指数:★★★

价格指数:★★★★

公司指数:★★★

五、富德生命尊享健康

  1. 恶性肿瘤可以重复赔付三次,间隔期三年,可以赔付新发、复发、持续、扩散、转移五种情况。
  2. 脑中风后遗症、急性心肌梗塞可以重复赔付三次,间隔期三年,只能赔付新发;
  3. 18岁之前投保,有少儿重疾关爱金,18岁之前重疾保额翻倍;
  4. 老年重疾关爱金,可以在60岁/70岁之后重疾保额翻倍;
  5. 恶性肿瘤单独分组,一共分为五组,理论上可突破同一组重疾多次赔付;

产品指数:★★★★★

价格指数:★★★★

公司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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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 2021-04-11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