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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十大奇案之:秀茂坪烧尸案

香港十大奇案之:秀茂坪烧尸案

此案是香港极为轰动的案件。案中十多名少年虐打受害人至死,仍不知悔意。本文详细披露整个案发经过。

秀茂坪童党烧尸案是香港最为轰动的童党案件。发生在1997年5月14日。年仅16岁、花名阿鸡的陆志伟成为一班冷血童党虐打的对像;势孤力弱的他任由宰割,求助无援。经过三小时惨无人道的对待之后,于翌日黎明前结束他短暂的生命,其后尸体更被烧毁,弃于垃圾房。涉案的凶徒一共十四人,但令人齿冷的是他们犯案时全都不足十八岁!香港的童党问题一时间广受关注。

【成长篇】

十四个杀人少年,还是小孩时,就住在号称“红番区”的秀茂坪邨。

这里是各字头黑帮必争之地,并非来抢夺什么油水,而是在此招兵买马,吸收少年新血。

邨内“兵源”也的确不缺。由于该区多是穷苦人家,又没有什么娱乐场所,青少年好勇斗狠,自然成为黑帮大哥招募的目标。

浓厚的黑帮文化,便这样笼罩著区内的青少年。

眉清目秀、生得有点像女孩子的黄金宝(凶手之一,绰号“薄log”),就在这种环境下长大。

他生于港、泰结合的家庭,爸爸是低下劳工,没能力娶香港女子,就找了无甚知识的泰国女子为妻。

这类家庭在区内还有不少,由于背景相近,他与同类家庭的孩子,就形成一个“小社群”。

金宝的小学时代在黄族宗亲教会小学度过,班内亦有不少同邨小孩,案中多名被告,如周俊、许智伟、许智勇兄弟及陈肯构就是在校内认识的。

“他们玩在一起,是因为许氏兄弟的妈妈和陈肯构的妈妈,都是来香港当佣人的泰国人。大家是同乡,所以好放心。”一名街坊说。

黄金宝的父亲是三行工人,母亲则在酒楼当夜班清洁工人,家中有姐姐和弟弟。黄母是家中的掌权人,但由于工作忙及语言不通,不了解子女,只对子女打打骂骂。金宝虽然不爱家,但小学时因不准随便上街,所以与红番区内的坏分子仍未沾上边。

但当升上区内的何明华会督职业训练学校中学时,情况即逆转。

“他和几个同学升上去中学后,就经常被邨内的童党打,总之街头碰见他们就往街尾走,有时走不掉也都不敢还手。”一名知情的办案探员说。

这几个常受虐的少年,终于想到要团结起来。

“只有大帮人一起齐玩,才不会被人打。”金宝被扣留期间向人表示。

中三时,与他谙熟的许智伟辍了学,就跟一名叫“三叔”的亲戚去当清洁工人,月薪也有七、八千,开始成为他们一班人的“大哥”。

许智伟不但与邨内童党熟悉了,还由于有些胆识,被一名新义安(香港黑社会团伙)小头目周龙招纳为门生。  “他(智伟)爸爸妈妈说,至少他们知道周龙是谁,知道他认识不少人,跟了周龙,他们至少不会被别人欺负,所以都没有制止。”一名知情的街坊说。

【结党篇】

既然父母都不阻止他入黑社会,许智伟摇身一变,当了帮会的小喽啰,也开始扮大哥,向身旁的小朋友招手。

金宝其后认识了邻校的几个女学生,与智伟一伙组成了一个小团体,开始了童党的雏形。

“智伟跟了人,就经常在邨里面横行霸道。他专挑弱小的孩子打,有时发起狂来,连爸爸都会打。但他最怕他妈妈,因为他舅父在泰国当兵,这样才能压得住他。”三叔说。

随后的日子,智伟一伙终于与傅显进、石子健及陆志伟(阿鸡)等人遇上了。两帮人有些在球场认识,有些就打牌相遇,交谈多了就结了党。

“傅显进当时已经是他们那帮人的大哥,他学跆拳道,在邨里面也是跟老新(新义安)的那班人。”一名知情人士说。

两个小圈子凑合成了一个童党,亦开始投入“蛊惑仔”的文化潮流,而《蛊惑仔》、《洪兴仔》等英雄化黑帮的公仔书,就成为了他们的精神食粮。

黄金宝事后曾向人透露了这段时期的心路历程,他说《蛊惑仔》的主角陈浩南是他的偶像人物,除了追看公仔书,还看电影,一部不漏。

“我和死党一起去看。他们去,我就跟着去。看完他们开片(打架),觉得也没有什么——他们都打不死的!”

他也承认,有时打架也是从中学习。“是啊,打人啊!看见别人怎样打,自己就照着样子打。”显然,他们把暴力视作虚幻世界的英雄表现,已失去了真实的感觉。

智伟及阿进就这样纠合了十多廿名童党,开始在邨内拓展地盘。

胆子大了,有人开始自组“小黑帮”。帮会的名称由公仔书而来。他们选了“王朝”作字头。

组了帮自然要有“聚义”之地,而与智伟是世交的“三叔”陈木清的家,就被他们霸占。

现年三十七岁的陈木清,智力比较迟钝,到现在仍是十多岁少年人的心智。他同住秀茂坪邨,很自然与这班童党谙熟起来。

他是独居的,智伟兄弟要用他家聚脚,他也无所谓,于是让他及其朋友阿进配有自己家中的钥匙,自由出入。但如此一来,还险些夺了他的性命。

【残暴篇】

最初,大家相安无事,他们只是到三叔的家玩电子游戏机、抽抽烟、喝喝啤酒、打麻雀之类。但后来蛊惑仔文化逐渐上脑,自恃已学得江湖道行的智伟开始欺负三叔。

一次,三叔放了五百元在家,准备用来交电费,结果给智伟偷去了。三叔当然要他还,但他当耳边风,还骂他。

由于三叔有轻度弱智的缺陷,童党开始向他动手动脚,以发泄他们的暴力冲动。有时一言不合,就将他充作人肉沙包。

在这班童党中,阿鸡与他的感情算最好,三叔知道他们与邨内黑帮沾上了关系后,就向阿鸡出言相劝。

“其实我叫过阿鸡好多次,他都没有听我讲。我叫他要走就快点走。后来被智伟知道了,用报纸点着火,从气窗抛入我家里,烧了一张沙发,差点整间屋都烧了。”三叔对记者说。

童党放火烧屋后,发现火势越烧越猛,怕自己的“俱乐部”毁诸一旦,便急急拿来消防筒将火扑熄,但三叔已被吓得目瞪口呆。

这事发生后不久,三叔又再度惹祸上身。

邨内一名叫肥威的少年,由于与“王朝”童党来往,三叔一次在邨内见到他,就劝他不要被人踢入会,但事情被智伟知道,又惹来毒打。

除了三叔,阿鸡也同样被人欺负。

案发前两个月,绰号黑仔的吴明俊就曾当众脱去阿鸡裤子,要他赤裸下身,爬在地上,自己则坐上他背脊“骑牛牛”,还用硬胶拖鞋鞭打他,打至臀部皮开肉裂为止。结果阿鸡在秀乐楼朋友家中养伤十多天才敢回家。

这种手法正与童党中绰号“粒的”的陈德明,在小学时的遭遇一模一样。

在8至12岁那4年间,陈德明在学校常被同学欺凌,好几次被拖进厕所内打,还给浇冷水,又按他的头到花洒下,淋得全身湿透,他们甚至当众强脱他的裤子,以此羞辱他。

案发一年前,“粒的”当时已是15岁,却仍被人欺负,最后还给打断了骨,身上瘀伤满布,在联合医院留医。这些遭遇,令他萌生强烈的报复心态。

“他们这班人,很喜欢用曾经受过的酷刑对付别人,这些经验互相传递,只是看谁的运气不好(被杀)而已!”一名办案探员说。

虐打的情况,就这样在三叔的家衍生着,而三叔亦终于经历到最难忘的一次。

“我和智伟一起工作。有一次他没有上班,我知道了,就告诉他妈妈。他就说我出卖了他。”三叔说。

这一次,智伟就“吹鸡”行大刑。

1997年5月12日的晚上,“王朝”帮两个领袖,智伟及阿进率领十多个手下直奔三叔家中,指三叔是“二五仔”,要严加教训。

十多人轮流拳打脚踢,还用折凳、直立风扇、柜桶等硬物狂殴三小时,虽然三叔身材尚算健硕,但已被殴得头面肿胀,奄奄一息躲在家中养伤。由于三叔所住的三十九座是列作重建的楼宇,所以不少邻居已迁离,未有人听到他惨叫。

此时被同情三叔的阿鸡知道,著三叔去报警,但想不到因此惹来杀身之祸,而且死得很惨。

【虐杀篇】

1997年5月14日的晚上,死亡的召集在幽暗的夜里进行著。

晚上8时,石子健正在邨内的小童群益会温习,准备翌日的中学会考。再次之前,他跑到三叔家中,看过他的伤势,毕竟他曾动过手。

其间,他听到许氏兄弟在商量,要找阿鸡出来“玩他”。

“我们觉得他(阿鸡)多管闲事,叫三叔去报警。”石子健在庭上作供时说。

同时,他忆述了事发的详细经过。

首先,阿进叫陈德明(粒的)打电话给阿鸡,说他“大佬”在群益会门口等他,阿鸡中计,说会出来赴约。

猎物自投罗网,嗜血的豺狼正张牙舞爪。

他们等分成两批,一批在三叔家中等候,另一批由智伟带领到群益会见阿鸡。

圈套一下一下收紧,阿鸡一踏入三叔的门口,便退无可退。阿鸡还未坐稳,三个人已质问他:“是不是你叫三叔报警的?”

接著,子健就扑前一轮拳打脚踢,阿鸡大叫“好痛”,然后跌在地上。阿进见势,先用折凳卡住阿鸡的颈,再用脚踏着他的双手,令他动弹不得,跟著用自制的双节棍狂打他心口。

“你知不知道你衰什么?”他每问一次便打他一下。

普通的虐打,对阿进已没新意,他要用创新花款打得更过瘾。他合起双臂,使尽全身的劲捉住他双脚,来招“人肉打桩机”,把阿鸡倒吊,将他的头颅一下一下舂在地上。“粒的”则蹲下来打他心口,二人越打越兴奋,打到累了才停手。

阿鸡终于有了一刻喘息的机会。

“他和阿鸡说:‘怎样呀?顶得顺吗?给些好东西你吃啊!’”劫后余生的三叔记者忆述他们的话。

他们似乎不想这游戏那么快完,所以让阿鸡回一回气,并逗弄著他,喂他吃喜欢的酸榄,“服侍”他吃“残废餐”。

阿鸡被打得口肿面肿,榄汁从嘴角滴下,滴到地上,阿进立即大动肝火。“你干什么?立即脱下衣服擦掉!”

阿鸡不敢反抗,把穿着的T恤脱下来抹地。

“你同我起身!”阿进再吆喝,阿鸡唯有照办。

接著,在旁的女童党也大胆起来,Cass罗桂芬狠狠地打了阿鸡一巴,说:“为什么你在学校用粗口问候我老母?”在场的佩仪和阿仪这时也勇起来,一齐冲上前对他拳打脚踢。

男童党见女孩子变得那么凶狠,也有点惊讶。

原来案发前一个月,阿鸡曾在学校说Cass是非。这是他的老毛病,经常口多多,编故事。Cass很生气,用石子丢他,阿鸡用粗口回敬:“×你老母。”Cass于是像疯了般捡起什么便扔向阿鸡。

Cass这番发难,就是要报被骂之仇。

石子健这样形容当时的情况:“女生们拿着雨伞,用柄打他,好像打狗般。”

此时,大家的情绪已失控,越打越兴奋,每个人都动了手。

阿进最后决定不用拳脚,问在场的麦家豪(鼻屎)借了条皮带,然后对折成一半,乱打在阿鸡手脚上,像战时日本军拷打犯人一样。

没命的抽打了五分钟,皮带扣飞脱了,“鼻屎”很生气,认为阿鸡累到他的皮带“报销”,于是他扑前向阿鸡狂抽泄愤。

接著,鼻屎像灵机一触,突然吆喝说:“要扎棍(黑社会规定),不关事的人走开。”随即摆开家法,要严惩“二五仔”。

他叫阿鸡跪在一支晾衣竹上,面向着关帝像,叫阿鸡托着另一条竹,自己细数所做错的事,鼻屎又拿著一支棍,一下下打在阿鸡颈背上。

每打一下,阿鸡的头都会微冲向前,发出“嘭嘭”的响声。

各人一个接一个上前,给他“扎棍”。阿鸡的脚给晾衫竹掉下来的碎块插伤了,开始流血。

这时,跑去班武器的“粒的”再回来,将两支铁水管,分给阿进及智伟。他们兴高采烈用硬币把自己的名字刻在水管上,恍如武林高手的武器。

由于武器太少,“粒的”又出去找了另一支更长的铁水管,子健把它锯成一长一短,自己用一支,另一支给“粒的”。

金宝分不到武器,所以就地取材,拿了厨房的铲子代替。各人准备就绪,阿进发号施令。

“轮到我们扎棍。如果念到哪句句诗,提到谁的名字,谁就打他。”

原来,各人大都有自己起的“名堂”,首先说出堂口的名称:“王朝终于有个朵。”跟下来就是:“不落王旗巨筋进,洪兴揸fit大佬必,振东车房花王九,武术指导forestgump,王朝书童小的子,吉列猪扒许智勇。”

由阿进带头,他们依社团内排名,一个个打阿鸡。只有短短十几句的诗却背足十分钟,他们也就打足十分钟。

子健在“扎棍”后,随即脱去上衣,摆出一个“揸fit look”,还得意洋洋得让大家给他拍照。

“家法”施行了差不多,各人于是中场休息,坐下来吸烟。

之后,阿进命跪在地上的“二五仔”张开口,吃掉尚未熄灭的烟头。当时阿鸡已没什么知觉,只有张大口照办。他的手、身、背、脚上都满布伤口,鼻血也不断流出来,瘀痕清晰可见。

阿甘见状吓了一跳,立刻带他到厕所洗脸,让他清醒过来,他真的如阿甘所愿。“求求你,我顶不住了,叫他们放过我!”阿鸡用沙哑而微弱的声音向阿甘哀求。

阿甘对阿进说,:“算了!不要打啦!”

阿甘本想带阿鸡离去,以免各人闯出大祸,可惜阿进不肯,还讥笑他是“裙脚仔”,要准时回家,阿甘一怒之下离开。

“你要向每个人道歉。”阿进对阿鸡说。

阿鸡为求保命,当然依他逐一道歉。谁知还未说完,阿进已使劲地一脚踢向他,踢得他从床前直飞落鞋柜前面。

阿鸡随即不支倒地,鼻屎顺手拿起折凳向在旁的朋友说:“我教你扑鱼呀!”

“不要呀!”阿鸡见状大叫。

话音未落,凳脚已“嘭”一声落在他的右盆骨上。他痛得蜷缩在地上呈S形震动,像活鱼死前的挣扎。智伟也拿起折凳在同一位置打下去。

不多久,终于有人发现他失去了知觉,于是拖他入厕所,用水冲湿他的头,可是他们还没有因此而停手。

“我不是特别憎阿鸡,我想打他,因为其他人都打他……他们打他的时候好开心的样子,个个都嘻嘻哈哈……一边打,一边笑,又侮辱他……好像每人都踢他……看见所有不关事的都踢他,我开始好兴奋。”黄金宝事后向人说出当时的心理状态。

后来三叔屋内的香烟全给抽完,他们要阿鸡出钱买烟,问他皮包放在哪里,发觉他已语意不清,而且身体冰冷,始知“玩出火”。

黑仔想弄醒他,但他无甚反应,遂取出一塑胶扫把棍,猛力地打他的头,打一下棍断去一截,但他仍动也不动。

他们此时唯有替他急救,学救护员按他心口,抬他上床,为他做人工呼吸,又散开让空气流通。

各人开始急起来,智伟在关帝像前上香,祈求说:“保佑我兄弟不要死!”

子健一手抢了粒的的手机想报警,却遭阿进阻止。粒的连忙致电朋友希望找黑市医生,可惜一切来得太迟,阿鸡的呼吸越来越微弱,给虐打了接近三小时后,终于魂断。

【烧尸篇】

阿鸡死后,他们商量如何善后,最后决定把尸体包好抬到楼下烧尸。

阿进发号施令,指挥大家脱去阿鸡的短裤,再用电线及白胶袋包裹尸体的头及手,以免遗下证据。

他们怕被发现,不敢开灯,只借电视机的光线照明。粒的及智伟负责出外找木头车,却看到街上有警察经过,惟有将尸体放在厕所内,待翌日再处理。

临走前,他们又商量好各人要面露笑容离开,以免被电梯的录影机拍下异样。

阿进拿著棍恐吓三叔:“如果你讲出来,我就把你也杀了……你上上下下都杀掉,包括你大哥大嫂,你想清楚!”

由于之前所得的伤势,加上害怕,三叔蜷著身子,全身麻痹地坐在沙发上,默不作声,眼泪直流,一动也不动,伴著阿鸡的尸体睡著了。

翌日,童党之一的石子健到蓝田一所中学会考,碰到阿九(陈荣锦),向他说:“阿鸡被人打死了。”阿九初时不信,但子健把事件详情告诉他后,他确信是事实,还告诉了前一夜提早离开的阿甘。

阿甘和阿九情急之下把事情告诉了位于翠屏邨的小童群益会观塘外展社工队社工刘宜发,他却不信此事。

“发sir叫我不要乱讲,不要跟别人讲。”刘志文(阿甘)在庭上作供时说。

晚上7时许,粒的、金宝及阿进到子健家,阿进劈头第一句:“我找了四个人进三十二座烧阿鸡的尸体,其中一个是你。”

原来各人下午已云集三叔家,商量此事,并选出四个烧尸代表。

子健到三叔家时,已见“鼻屎”在搬一个装廿九寸电视的纸箱。智伟又吩咐其他人买火水和镪水,以便烧尸和毁去阿鸡容貌。

他又千叮万嘱:“不要被人看见(他)上头(头颅)和下头(下体)。”

“去蓝田烧,那里有野狗,烧剩的狗会吃掉!”鼻屎提议。

他们又决定征用“粒的”的手机与其他人的传呼机联络。阿进指示各人以“蛋糕”暗喻尸体,“阿财”代表警察,通知烧尸者逃去。

他们合力将尸体从厕所抬出,抬入纸箱内,再盖上胶袋及三叔家的毛毡。部分人见状害怕起来,纷纷上香,有人则在屋内喷空气清新剂。

“鼻屎”负责封箱,他用牛皮胶纸仔细地把所有缝隙都封好,“粒的”这时推著木头车到来。阿进于是分配工作,命部分人把风,另一些则假装搬屋,把藏尸的及装满三叔家小型电器的纸箱运往秀茂坪邨三十二座。他们认为,那里正在清拆,不易被人发觉。

子健害怕起来,坚拒进入烧尸地点。阿进另外找人代替。不久,拆楼地盘冒出火光,烧尸四人组冲了出来。

“我自己在里面,没有人帮忙。”智伟后来抱怨。他先把纸箱倒满火水,再用报纸点火燃烧;黑仔则拿著电筒照明。

后来,他们再返回烧尸现场察看。黑仔及粒的出来汇报情况:“膝头以下不见了,天花板黑透,纸箱没有了,阿鸡的头烧得好像Jordon(乔丹)……他的姿势没有变,眼珠没了,面部认不到了。”

原来他们烧尸前,是先淋腐蚀性液体,令人不能辨认阿鸡容颜。

各人越想越惊,决定多烧一次。这时已差不多天亮,他们怕被地盘工人开工发现,所以决定将烧剩的尸首抛弃到附近垃圾站。阿鸡的残骸最后被垃圾车运往堆填区,从此人间蒸发。

【破案篇】

当各人往察看毁尸灭迹的情况时,三叔觉得必须报警。因为家中无电话,他首先跑到街上致电他大嫂,说自己被人虐打,但她不相信。他最后打999报案,救护车随即送他到医院。

这件童党烧尸案就这样给揭发出来。

1997年5月17日凌晨12时,石子健在家中被警察带走。到了早上6时,秀茂坪重案组探员到秀安楼许家,智伟、肥勇及“鼻屎”同在一起。智伟当时在房内睡觉。在探员查问下,童党开始互“笃背脊”。“不止我一个人打阿鸡,麦家豪都有分打。”智伟指著房外的“鼻屎”。

“鼻屎”即场承认:“是三叔叫我们打阿鸡。”

重案组在展开拘捕首天,突然天气反常,暴雨狂风,一名探员就说:“莫非真有冤情。”

就这样,他们十四人,先后被带返警署。调查初期,重案组在搜集证据方面的确出现过困难。因为三叔智力迟钝,要他清楚复述整个案发经过,似乎毫不容易。加上一直无法寻回阿鸡的尸体,更遑论鉴别死因。

警方只能重回三十二座烧尸现场,捡回阿鸡的下肢碎骨送去化验,可惜骸骨实在烧得太厉害,无法验到DNA。

直至石子健转作污点证人,给了首份口供,探队才一步步地掌握案情。

案破了,刑判了,但对这班童党来说,仍然只是虚无之事,没什么感觉,因为在他们的幻想世界中,人是打不死的。

被判谋杀罪成立,入狱廿三年的黄金宝,就对阿鸡的死感到意外。

“我没想过他会死,因为之前三叔被这么多人打,都没有死。”他在被判刑前在狱中向人表示。

他们仍只当玩了一场刺激的游戏而已。

【判刑篇】

主审法官王见秋曾经形容这宗童党虐杀案为一项令人震惊的罪行,并且以恶毒、无人性、极端残忍暴力来形容几名主犯。他又认为首领傅显进亳无怜悯之心、无药可救,是一名危险的年青人。

案件在1999年1月审判,六名主犯被判谋杀罪成立,其中四人被判处终身监禁。直至去年7月中,六名被告上诉要求推翻定罪,结果第三被告麦家豪成功由谋杀罪改判为严重伤人罪,由入狱廿六年改为入狱七年,而另外四名被判终生监禁的少年,就由王见秋法官改判有期徒刑,最少服刑年期由22至25年不等。法官王见秋承认自己初判的时侯,因一时疏忽,并无依例给予他们最低刑期,只是判他们终身监禁。但是他亦重申,文明社会绝不容许这种残暴罪行发生,被告应判阻吓性的刑期,否则将会尸骸满布!而这班年青人,亦为他们的罪行负上沉重的代价!

全文完。

【本文素材摘自网络,由专栏“奇案录”整理而成】

发布于 2019-08-21 09:34